释法明

(shì)()(míng)

〔宋代〕
释法明,住邢州(今河北邢台)开元寺。为青原下十一世,报本兰禅师法嗣。后归里,多嗜酒呼卢,每大醉,唱柳永词数阕,日以为常。如是者十馀年,咸谓醉和尚。《五灯会元》卷一六有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