徐定

()(dìng)

〔宋代〕
(1118—1191)泉州晋江人,移居温州永嘉,字德操。历官邵武令、太平州通判。宣州胡木匠起事,奉檄摄州事,安抚百姓,宣称能自首者免罪,众皆从命,州境遂安。擢守潮州卒。有《春秋解》。